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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是二婚,现老公重病在身,想立遗嘱,我现住房是老公的房子,我无房。遗嘱说如果老公去世后,我有永久居住权,老公的儿子有继承权,也就是说我百年后,老公的儿子才能处置该住房,请问,这个遗嘱有效吗?能确保我住到百年吗? 听他人说既然老公的儿子有继承权,如果老公过世后,这儿子就可以随时处置该住房吗?

甘肃省-兰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7-05 17:31:40
用户:138*****738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237人

    回复于2022-07-05 17:32:22

    你好!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7-05 17:36:04

    立遗嘱之后这个按照遗嘱来,约定你有居住权,也约定继承人,这个其他人就不能继承了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7-05 17:38:35

    你好,居住权要进行登记,可以电话联系我详细解答

  • 梁晶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2-07-05 17:41:24

    有效,你享有居住权,他们不能赶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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