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我在开发商处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定了商品房(是期房而不是现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明文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小区总平面图,否则要负责违约金等赔偿责任。
案发事由: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在没有书面告知也没有征求我的同意的情况下已经变更了小区总平面图。
关键词:擅自!
争议焦点:是否构成擅自变更!
开发商理由:本次变更前在小区公开场地进行公示,且招开了业主代表听证会,最终还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变更属于合理合法,不属于擅自变更,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我的理由是:根据相关法律文件明文规定,开发商在变更前,应书面告知买受人,且征求买受人意见,买受人同意变更的,
广东省-江门市
合同纠纷
2022-07-05 16: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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