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在美吉姆买的早教课程,当时签了一个销售协议,协议上的课时是99节加上赠课4节,费用19999元,协议上承诺孩子一阶段的课程是免费的,消耗的课时会在后面二阶段补回来,一阶段上了7节但约课系统里给找回的7节课是按赠送的课时给算进去了,不知道这样操作是否合规合法?
后面约课经常没有空位外加疫情停课我们又在去年七月搬了家,导致后面课程没有上完,剩余课时要求退费,但美吉姆只给退30%,还要扣掉注册费,我坚决不同意:1,按照合同约定课时我们没有上够三分之一课程故不能只退30%2,关于注册费签协议的时候销售没有跟我明说也没有单独的收费,只付了协议上的金额,扣注册费是否合理?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2-07-05 07: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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