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8月同上海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苏州某地工作,苏州缴纳社保失业金,现苏州项目结束2022.6月30日,公司准备同薪酬把我7月1日调到天津(非合同约定苏州)工作-天津缴纳社保失业金,但也许只有半年短合同,请问1:我可以和公司申请先解除合同拿到补偿金后7月重新签天津合同吗?2:如果可以重新签合同,签订天津合同后我的7月份税是从0开始扣,还是延续(总计1-7月总薪酬后扣税)?
3:如果不可以,我天津项目结束后,我苏州的失业金还可以领吗?因为天津缴纳失业金月数少,4:这种情况根据法律如何最大化我的利益?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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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3 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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