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养一只贵宾犬“毛毛”,因看管不慎走失,正巧被在公园散步的张大爷看到,张大爷看起瘦骨嶙峋、皮包骨头,误以为是被人遗弃的流浪狗,遂将其抱回家,小心看护,照料半年后,膘肥体壮,被前来探访的朋友丙看到,甚是喜爱,愿出价4000元买走,张大爷二话没说即应允,并即交付之。请分析以下问题: (1)张大爷在公园中抱走“毛毛”的行为如何界定?说明理由。 (2)在张大爷未将“毛毛”卖给丙之前,甲是否可以请求返还?张大爷有何权利? (3)甲可否向丙要回“毛毛”,若可以,请求权基础为何? (4)丙是否可能取得“毛毛”的所有权,在什么条件下可能取得?

上海市 其他 2022-07-03 13:56:12
用户:187*****69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7-03 14:14:08

    (1)拾得遗失物.(2)甲可基于所有权主张享有占有权的张大爷返还.(3)不可以.(4)丙善意取得“毛毛”所有权.

  • 回复于2022-07-03 14:58:11

    您好,您这是司法考试的问题吗?可以来电沟通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7*****69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