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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2年1月我一个工人在工地(珠海)干活的时候把右脚的大拇指压伤,造成粉碎性骨折,这段时间他才去做工伤鉴定,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然后对方请了律师,要求赔付6个月的停职留薪费用,及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4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1个月的就业补助金。请问合理吗?医疗费用全部由我垫付,6个月的停职留薪会不会太长,对方不同意和解,请问如果对方律师申请仲裁,结果会是如何?大概会赔付多少钱?如果拿不出这笔钱结果会怎样?未买保险,麻烦帮忙解下惑,可以有偿

广东省-珠海市 劳动争议 2022-06-21 17:53:20
用户:133*****713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2-06-21 18:30:18

    你好,仲裁的时候也可以进行和解的,停工留薪的时间可以休息对方提供的病假条,以病假条上的时间为准

    用户追问2022-06-21 18:32:07
    如果没有病假条呢?停工留薪还能以什么为标准?
    律师回复2022-06-21 18:35:22
    可以做鉴定确定时间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2-06-21 19:42:44

    你好,需要先做工伤认定。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6-21 19:45:07

    你没给他买工伤保险的话是要承担责任的,具体金额看他的证据来算,不过你要先看看工伤认定做了没,双方是不是劳动关系

  • 回复于2022-06-21 19:45:56

    你好,对方主张的费用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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