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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1年,现已履约部分,约定支付租金方式为季付,需提前一个月支付,违约金约定为“2个月租金”。现租客不在缴纳租金,截至目前缴纳费用剩余租金1个月➕押金1个月,需要咨询3个问题:1,租客违约押金是否会退?2,租客是否有权利继续居住直到已交费月份截止?3,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不合理,构成过分高于?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2-06-20 19:37:14
用户:173*****10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6-20 19:42:57

    违约的情况这个按照合同进行履行的,到支付费用的时间直接搬走

  • 回复于2022-06-20 19:43:38

    1.有违约可不退 2有权3不高于损失的30%都不算高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2-06-20 19:43:49

    第一个问题要看租赁合同关于提前解约的约定来定;第二个问题租客交了房租当然可以;第三个问题违约金是否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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