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原告与被告有不正当关系,外出旅游多次,经费都由被告出),有一次双方口头约定,由原出资2万元,被告开帐户负责操盘,2015年7月10原告以其丈夫(李世通)的卡银行转帐到被告银行卡,被告于2015年7月27日银行转证券3千,于2015年7月30日银行转证券17000元。结果全部亏损了,至22年该帐务共亏损119000元(有帐户证据)其间原告失联6年,从未向原告问过2万元。自至2020年7月后才突然向原告来电说要还这2万元钱,被告爱于面子,答应有钱了退回,并被原告录音了。现将被告以借款告到法院,被告依照哪些法律条文抗辩

湖南省-邵阳市 债权债务 2022-06-15 23:58:05
用户:153*****53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6-16 00:09:42

    答应了退回去,这个反悔不了,对方也有转账记录。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67人

    回复于2022-06-16 00:20:26

    如有证据证明是代为操盘而全部亏损那是委托行为,亏损的后果应有委托人承担。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2-06-16 06:19:53

    你可以从主体资格和诉讼时效方面去抗辩。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3*****53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