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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1、您2022年4月18日上班未打卡(迟到)及下 班未打卡(早退);2、您2022年5月12日上班未打卡(迟到)及下班未打卡(早 退)、19日上班未打卡(迟到)、20日上班迟到,26日下班未打卡(早退)、31 日上班迟到;根据您与四川创世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八 条第(一)款第14项之约定,公司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现特通知您:您的劳动合同于_2022_年_6_月_15_日解除;同时 请您于2022年06月16日17时前在澜翎印象项目办理相关离职及交接手续; 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将您离职前未结算的薪资支付至您原薪资账户。

四川省-内江市 劳动争议 2022-06-15 14:56:05
用户:181*****410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11人

    回复于2022-06-15 14:57:27

    你好,你想问什么问题?

  • 回复于2022-06-15 15:07:26

    具体要咨询什么???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57人

    回复于2022-06-15 15:07:30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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