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企业中专实习,实习期是21年2月份到七月份,在这个企业就业一年整,入职之后已经签定劳动合同,七月份已经毕业,公司没给缴纳社保,已经打了12333电话投诉要求补交社保,但是由税务局解决,税务局给到的回复是企业跟本人说法不一致,没办法申请补交社保,本人现在是在校大学生,21年9月份就已经是大学生,但是一直没去学校, 学籍在学校,今年2月份离职之后才回到学校。公司一直反驳说实习生不用交社保,这种情况怎么回应公司,可以劳动仲裁吗
广东省-汕尾市
劳动争议
2022-06-13 18: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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