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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签订的是2010年8月28日,交货期是合同生效起,90日内交货,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金额的0.3% 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为预付款,提货40%,验收20%,质保10%. 预付款到账是9月28日才到的,我司交货是12.28到客户厂的,客户说我司逾期24天,需要扣款,请问律师这个从法律的角度是否有争议

河北省-张家口市 合同纠纷 2022-06-13 11:55:16
用户:153*****022
律师回复(1)
  • 康舒婷律师

    月帮助51人

    回复于2022-06-13 12:02:01

    你好,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但是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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