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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下,6月3日下午,小孩子公车下来,从站台往辅导走,电动车从南往北逆袭行驶撞到孩子。小孩子检查与复查两次,没骨折,但是皮外双比较厉害,大腿,膝盖,脚背外双厉害,肿。 对方只肯陪医院检查费用。不想额外补贴点。我可以起诉法院,要求额外赔偿吗

浙江省-宁波市 交通事故 2022-06-08 11:58:39
用户:138*****90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6-08 12:03:52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11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22-06-08 12:21:50

    你好,报警了吗?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呢?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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