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长期”,是指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生产生活、居住1年以上。其中,离婚后再婚配偶及随迁子女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生产生活、居住3年以上。 这是什么意思?

重庆市 拆迁安置 2022-06-08 11:27:05
用户:151*****803
律师回复(2)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1*****80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