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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 基本情况:我是2022年3月21日入职公司,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试用期三个月通过以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未给我交社保。工资标准是每个月12000, 试用期内先发70%即每个月8400,当时和公司沟通若试用期到齐转正或未通过试用期则按照12000元发放,少放的部分公司补齐,若因我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则按照8400每个月发放。现公司以我不符合公司预期为由要辞退我不让我转正。 问题1、我是否要求公司等到试用期在辞退?,试用期到齐时间:2022年6月21日。 2、因未到试用期且公司现在辞退我不符合法定条件,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3、公司至今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多少经济补偿合法?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2-06-07 23:41:24
用户:182*****055
律师回复(1)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6-07 23: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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