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1、女方再婚期间,查出患癌后,男方因年龄大为由,拒绝照顾及支付医疗费用等,由女方女儿接到身边,且进行照顾及治病。治病期间所有费用均是由女儿个人支付。且每月做化疗,每周做检查开药等。已经12个月了。现在母亲病危,没有立遗嘱。男方有权利要求继承女方的遗产吗?
2、女方去世后,身后事女方女儿全权处理后,男方有权利要求女方女儿交出骨灰和他合葬一起吗?
3、再婚期间两个人都是婚前个人房产。且两个人名下都有定期的存款。男方将个人名下的所有物及证件等都拿走了。女方这里只有自己名下的。母亲房产因为婚前财产我可以要求继承吗?但定期存款那部分若女方身故后,女儿带证件和存款单可以去取款吗?
甘肃省-庆阳市
婚姻家庭
2022-06-04 13: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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