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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是21年8月26到期是22年8月25,由于种种原因双方闹得不愉快,租金没按时交过,合同上写的是提前5天交租金,也就是21号左右就要交租金,但是租客都是二十七八号交租,合同上明确规定,拖欠租金5天以上,我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这种情况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吗?打官司我能赢嘛?押金我可以不退吗

福建省-厦门市 合同纠纷 2022-05-29 07:50:01
用户:153*****88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5-29 08:07:20

    您好,你们怎么约定的就按照合同来

    用户追问2022-05-29 08:11:57
    我就想问,拖欠日期是按21号算?还是26号算?够不够五天?
    律师回复2022-05-29 08:18:40
    21
    用户追问2022-05-29 08:31:25
    他昨天给我打租金了,但是我不想继续合作了,我可以直接锁门,终止他营业吗?
    律师回复2022-05-29 08:48:02
    不可以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6人

    回复于2022-05-29 08:07:59

    合同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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