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2年5月15号上午11点我骑电动自行车与后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我都在机动车道上同向行驶,我在前面左转途中被后方的电动自行车追尾,从后面撞上我左转向灯,我马上停车,后方的电动自行车沿着我的电动自行车左边刮边只到我裤子被拉破才停下来摔倒在地。对方受伤严重,交警定我主要负责,后方次要责任。在交警队看监控看到我在前面已经左转了她没有刹车而是跟着我同向左转导致后方电动自行车撞上我的电动自行车,我跟交警说后方能看见我左转没有刹车,反而觉得后面加速度超我车,交警说后方是避让我,责任认定书我没有签字,对方小腿多处骨折,膝盖下面的小骨一处粉碎性骨折,求帮助
江苏省-苏州市
交通事故
2022-05-28 2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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