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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份出纳发放离职员工4月工资,重复多转了一笔工资2596.25元,因为疫情,公司效益不好,该离职员工未和公司谈妥离职补偿金等问题就解除劳动合同,已联系该离职员工退回多转的款项2596.25元,该员工以离职补偿金为由拒绝退还该笔款项,出纳个人已垫付转回公司账户,出纳该如何向离职员工追回呢?

江西省-南昌市 债权债务 2022-05-28 18:14:52
用户:157*****207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5-28 18:42:42

    你好,出纳履行职务行为,多付的工资应该由公司索要,出纳过错导致公司的损失是公司向出纳追责,关系不能代替,即不能由出纳直接越过公司向员工索要多付的工资。

  • 李莎律师

    月帮助24人

    回复于2022-05-28 18:45:03

    出纳自己垫付是公司要求的呢还是自己怕领导追责垫付的

  • 回复于2022-05-28 19:17:46

    您好,可以起诉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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