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目前离婚状态。男方近期向法院提诉讼要求女方返还16年9月至17年1月男方向女方转的多笔共计3万元钱,每笔平均2000元。事实是男方当时表示上述费用用于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但该承诺未有聊天记录佐证。但女方有证据在此期间双方多次出游费用均有女方支付,且多次为男方网购物品。此外,女方16年11月发现怀孕,17年8月产子,有出生证明为证。17年1月之后男方未再转账,承诺之前转账余额作为女方婚期及产后营养费,但该承诺未有聊天记录佐证。问:对于诉讼,女方如何应对?
山东省-济南市
债权债务
2022-05-22 2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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