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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学区房,房产证写男方父亲一人名字,(男方父亲)付首付并办理按揭,(男方)每月定期转账到(男方父亲)银行账户用于支付按揭款。后来夫妻双方通过私人借款,将房产按揭款全部付清取得红本,同时房产证产权份额由“男方父亲100%”,变更为“男方父亲40%+男方60%”共同持有。请问,1、变更后,女方享有该房产的产权比例是多少?2、若将产权证权属人变更为夫妻共有,是否属于赠与?

广东省-东莞市 婚姻家庭 2022-05-21 15:59:21
用户:139*****006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5-21 16:16:12

    1.男方60%的50%. 2.变更后100%归夫妻共有。

  • 回复于2022-05-21 16:28:26

    男方比例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出资的部分可视同夫妻共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15人

    回复于2022-05-21 16:35:16

    你好!男方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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