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是,第一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了但是上面没有显示工资数额而且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发给我们劳动合同,这个是不是也要赔偿我们两个月的工资?第二入职之前用人单位并没有告知我未来会扣百分之十的工资,然后的第四个月开工资之前用人单位告诉我们需要每个月要扣经理级百分之十的工资到年底在发给我们,说属于绩效考核,扣钱之前没有争取我们的同意也没有人事部电话和书面形式通知直接扣除了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而且工资条上并没有显示所扣的百分之十工资,然后我与用人单位签的合同上我的职位是主管并不是经理级别,用人单位这样做对吗?第三我们单位给我们交的五险不是按照我们工资比例去交的,这样是不是不合法?
河北省-保定市
劳动争议
2022-05-20 0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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