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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个人名义帮一个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在费用结算时对方要求开发票,然后我找另一个公司开了技术服务费专用发票给对方(开票前以开票公司做了合同给对方确认后寄给对方,但对方没有盖章回寄),后来对方发票用了但是不支付技术服务费。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我该以个人名义还是开票公司的名义?

安徽省-合肥市 其他 2022-05-19 23:13:56
用户:139*****114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5-19 23:17:19

    以个人名义起诉对方,因为开票公司合同可能认定未生效或者无效。具体点击头像一对一详谈

    用户追问2022-05-19 23:22:40
    这个之前找律师说只能以开票公司名义起诉,后来我以开票公司名义起诉因为双方没有合同的合意而被驳回,请问我现在还能以个人名义起诉吗?
    律师回复2022-05-19 23:23:30
    可以的
    律师回复2022-05-19 23:27:14
    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参加诉讼,如果觉得费用太高也要找专业的律师帮您代写文书,关系是否胜诉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19人

    回复于2022-05-19 23:55:01

    按照法律规定来说 你得以开票公司的名义起诉

    用户追问2022-05-20 00:06:22
    但是开票方与受票方是没有合同的实意,合同是后来开票前补的,虽然对方微信聊天记录确认了,但是由于没有实际的合同关系,所以法院不支持开票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回复2022-05-20 00:08:14
    那你就以你个人的名义起诉 然后提供你跟对方公司之间沟通具体工作的证据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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