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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张某用自己的一套房子做抵押在杨某个人借贷公司贷款40万,后期追加10万,共50万,同年11月,将同一套房子卖给自己的亲侄女,也就是我们,而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套房子,并付全款。因当时这套房贷没有还完,双方协定由张某继续还贷,待还完房贷后过户,双方签订协议,由于考虑卖方是亲叔叔,所以协议没有去公证。后因张某未能还杨某的贷款,杨某将张某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张某要还杨某94.4万元本息(2018—2022),法院查封这套房子,但这套房子,我们已经装修后住了三年了,想咨询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

山东省-济宁市 债权债务 2022-05-18 19:53:52
用户:147*****68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5-18 19:55:07

    这种情况房子没有过户,不是你们的,你们只能继续起诉张某

  • 张牡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2-05-18 19:56:46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不知道房子已经被抵押走了吗?没有办理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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