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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2017年四月,张某欲向孙某借款人民币十万,该借款由俞某担保,三方碰面时,写好了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条上借款人和担保人也都规范签了字,现场又出具了收条一张,收款人上面写了张某和俞某两个人的名字。办理好上述书面手续后,出借人孙某就跟担保人俞某去了附近的银行,借款人张某则留在了原地现场。在银行孙某将款项打给了担保人俞某,可事后俞某卷款失踪 ,并未将十万款项交给借款人张某。2022年三月,孙某一纸诉状单独将张某告上法庭,诉求张某归还该笔十万借款。 但是张某确实未收到该笔款项准备答辩,,请问:张某是否可以解套?,应如何答辩可以免于这十万还款责任?恳请指点要点。

浙江省-舟山市 债权债务 2022-05-16 11:38:37
用户:139*****509
律师回复(7)
  • 吴海燕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2-05-16 12:42:47

    当初是否报警?你只能如实陈述了,转款记录应该能证明转给了担保人,你最好提前和法官沟通一下,陈述一下事实,然后要求将担保人加入到诉讼中来。否则这个事实真的很难说的清,应该收到钱再出具收条。你步骤错了。

    律师回复2022-05-16 12:43:39
    和法官说申请将担保人加入进这个诉讼中。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260人

    回复于2022-05-16 12:48:16

    要求追加俞为被告参加诉讼,提供银行视频证明钱是俞拿去的,你没收到钱,应有俞承担还款责任

  • 刘耀明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5-16 12:50:15

    答辩理由就是没有收到该款项,至于收条,需要具体看看怎么写的,如果写的收现金,就不好办了

  • 回复于2022-05-16 13:00:39

    虽然有借条或者是借款合同,但是实际没有收到钱,等于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借贷关系不存在

    律师回复2022-05-16 13:01:31
    可以让孙某去追究俞某的法律责任,或者去公安报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62人

    回复于2022-05-16 15:09:37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2-05-16 19:44:44

    你好,需要对方出具转账记录的。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31人

    回复于2022-05-17 09:45:48

    孙某作为原告有义务证明借款关系成立以及实际交付借款的事实,作为被告,虽然签署借条,但未实际收到借款,可以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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