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保育员老师,去年单位给我们签的合同是从去年的9月1号到今年的8月31号,现在园长说现在登记下个学年不做的,现在要写辞职报告,你们就拿不到7、8两个月的工资,说是今年7、8月招进来的人,从7月就拿工资,而我们现在写了辞职报告的反而没有7、8的工资。而这个辞职报告还要求现在必须写。还想咨询一下,当时我们是9月一号算正式上班的,但隔了两个月才同我们签的合同,但要我们写的是9月1号的日期。其实我们暑假值班连提前去幼儿园做准备工作,一分钱都没算,这叫违法吗?请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吧?拜托了!
江西省-宜春市
合同纠纷
2022-05-13 19: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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