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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对交友软件网聊一个女孩加微信一两天说她休息让我过去见面聊聊合不合适,她发定位惠州市惠阳区白云四路好宜多商贸广场见面,下午买鲜花开车过去五点到了给她微信发信息,就让我拍个照在广场那里,她过来了给我打电话,到了之后就说去广场里面逛一下,刚走进去看到有夹娃娃的说玩一下,就充值十块钱硬币玩,然后再跟她走到化妆品店一个一个的付款发现4000多,就找理由要回家做饭,下次再见,后面发信息很少回复了,电话视频都不 接了,派出所报案也说要起诉。

广东省-惠州市 其他 2022-05-13 14:11:33
用户:188*****652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5-13 14:13:27

    估计是被耍了。吃一堑长一智吧

    用户追问2022-05-13 14:15:15
    现在发现她微信实名认证不是她说的名字,电话号没有微信支付宝账号,能起诉网恋诈骗追回么?
  • 回复于2022-05-13 14:16:18

    起诉也要不回来,是你自愿给人家消费的。这在法律上叫赠与,已经消费完了,撤销不了了。以后学聪明点,不要给人家买单。

    用户追问2022-05-13 14:29:49
    现在发现她微信实名认证也不是她说的名字,没有微信跟支付宝账号,见面不到一小时就理由离开,没牵过手跟拥抱过,属于网恋诈骗吧,这不受法律保护的话就大把人被骗了。
  • 温露娜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2-05-14 06:41:36

    您好,这属于赠予,而且根据您的描述,双方也没有明确是恋人关系,即便是恋人,这也是恋人之间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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