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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已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辞职,并说明要交接工作,用人单位并未派人及时交接,现劳动者在提出三天后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劳动者已经不记得要交接的内容,可以拒绝交接吗
陕西省-延安市
劳动争议
2022-05-12 14:35:11
用户:13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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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
潘国瑞
律师
回复于2022-05-12 14:39:27
已经离职就没有了解义务了
咨询Ta
史琦
律师
回复于2022-05-12 14:43:51
您好,你们最好协商解决。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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