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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和公司签订的一年的学徒合同,实习期四个月。目前还没过实习期,目前想要离职,公司说如果离职的话需要赔付公司四个月以来的培训费用,但实际情况是我们这四个月并没有学到什么职业技能。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合法的吗?如果离职需要履行这种霸王条款一样的合同吗

吉林省-长春市 其他 2022-05-01 12:30:57
用户:130*****677
律师回复(1)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人

    回复于2022-05-01 12:49:17

    签订的合同有没有约定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呢?如果没有约定,是不用赔偿;如果有约定,那就看实际有没有职业培训,如果有,那就需要支付相应培训费用。至于是否为霸王条款,首先合同是您自愿签订的,其次能否认定条件无效,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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