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3月9日入住智景公寓
签订合同内容为租住514室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9月8日(因514原租客未退房交房所以与房东协商暂住511室,且房东承诺于4月初换514室)
【签订的那份合同没有给到我方 房东留存】
2. 4月初因514室原租客原因,不能按约给我们换房,于是再次协商于4月5日前更换为513室,后到期仍然没有换房。(因9号开始疫情管控后于4月16号再次微信催问换房事宜后我方同意再等,后于4月23日通知我方换房后我方拒绝换房并要求退租)
预付押金4000元,要求房东退租后遭到拒绝
如何维权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2-04-30 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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