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出生于2005年,2005-2011年母亲经常离家出走,对我不管不顾,2013年父亲去世后母亲也并未将我带走而是将我丢给祖父母进行抚养,期间并未给过生活费以及学费,零花钱也是我主动讨要,就微信转账来看,合计并未超过千元,线下母亲人在安徽也并未给自己过现金之类的补偿。
2.生活费要不到,平时也不关心我的心理健康,我2016-2017年间心理问题严重母亲也并未来上海探视,借口来时腿骨折,未知真假。
3.请问这种情况算弃养罪吗,我要怎么样才能让她得到法律的制裁?
上海市
婚姻家庭
2022-04-21 1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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