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4月份,一个做汽车销售的朋友介绍我去4S店买了一辆奥迪Q5L车辆,找了农业银行给我做的汽车分期手续,分期期数60期,合同写了还满30期没有违约金,如果没有还满30期提前还款要支付剩余金额百分之6.5违约金,当初办理贷款是农业银行人员上面办理,办理地址是在我朋友那边办公地址,在2022年4月19人我打银行客服电话咨询还款流程,说提前还款他们不收违约金,说应该是车商那边需要我跟他们沟通,银行正常给我办理了还款手续,没有收违约金,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当初办理贷款的人员不是农业工作人员,现在他们问我要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我不知情,不知道他们是第三方,当初说他们是农业银行的,合同什么都签了。
浙江省-嘉兴市
合同纠纷
2022-04-19 17: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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