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7年起朋友(以下称呼:借款人)陆续从本人信用卡、支付宝(花呗、借呗、网商贷、备用金)及网络贷款平台共借人到民币18.85万元整。
2.借款人自2022年三月起使用的信用卡、支付宝及网络贷款不再还款给我,另支付宝于2021年9-10月已逾期期。
3.要求借款人打借条给我,借款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本人也通过微信文字方式打出共借款金额。请问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起诉证据,当时陆续借钱时理由为投资资金。目前这种情况,本人能否起诉,或以诈骗起诉
湖北省-襄阳市
债权债务
2022-04-09 17: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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