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们好,我是某公司的员工,从2021年6月3日入职-至今,期间,我的加班时间有一百多个小时(公司有个不公平的条例是加班时间半年内如果调休,责以10元一小时赔偿),于2022年4月8日收到贵公子以我能力不适合这岗位辞退我,这期间会涉及到经济赔偿金,此前贵公司不同意n+1的赔偿给我,和我说贵公司算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我,我被辞退了,并且有权利强制性让我用调休时间度过完这一个月并且我没有权利选择。第二关于五险一金,由于15号是上交五险一金,现在就告知我被辞退,并且不愿意给我交五险一金,这是否可以?我如何捍卫自己在贵公司的利益最大化?麻烦各位律师了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2-04-09 1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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