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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单位,由于12月份部门合并造成我们夫妻牵扯回避制度,在单位部门合并初期我们曾不止一次的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层面报备,没有得到需要回避的确切回复,今年二月份人力资源突然口头通知我爱人要执行回避制度,我的级别低需要把我从现部门调出去,3月8日,人力资源电话通知我被调至其他部门班组,在调岗前,单位刚进行了一次大的竞聘活动,没有考虑我,竞聘结束后将我调至空缺岗位,我想问,&单位这样做合适吗?

甘肃省-天水市 其他 2022-04-08 15:22:05
用户:139*****81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2-04-08 15:57:14

    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可以拒绝。但是如果员工被认定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选择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培训,但是调整后的岗位,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专业能力、员工的后续发展、公司的经营需要等进行安排,并适当考虑员工的意见,不能以调岗为由变相逼迫员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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