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千2020年9月18日23时左右.我本人廖乘坐哈啰出行顺风车
车主李师傅接的订单是从广州南
站到梅州市五华,运营中途
经汕湛高速紫金路段出现车辆追尾事故,
事
故中造成我身体多处创伤,头部伤情较重缝
有17针,事故发生后被120送往河源市紫金人民
医院就医,
,于2020年 9月19日转院至五华县第
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我要求车主赔偿我
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日常开支费用以及误工
费。向其索要赔偿6800元时,只付费2000元。
广东省-河源市
医疗纠纷
2022-04-07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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