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2月初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付合同款70%,正式装修开工时间为12.25日,合同期为开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由于装修单位一直催促说不支付尾款,灯具和窗帘供他们公司无法下单,于2022年33月6日支付完剩余30%的尾款,至今日,未完成阳台柜子的送货及安装,未完成窗帘的送货及安装,切合同承诺赠送的洗衣机伴侣如今问我索要与标准款(长度为1.2m)差价,请问我可以去上诉吗?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付逾期款吗?
江苏省-常州市
合同纠纷
2022-03-30 1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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