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时间3/26,淘宝购买的耳机拆封后发现佩戴不合适,退货要求给商家100元,商家说当成二手卖。
2. 目前平台介入处理,判定退款退货,退款金额比购买货款少了100,也就是平台也认为我需要付商家100元。
3. 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请问我的退货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商家是否应全款退回?
上海市
侵权维权
2022-03-28 02: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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