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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一枚,当时租房来签合同的人欺骗我说现在的二房东是房东本人。现在原房主要收回房子,我有权利要回押金以及提前交的附加费用嘛。当时合同一式两份,租金一月1300。押一付一,第四个月后押一付二,住三个月了,刚交了第四个月的房租。杂费每月150提前交完了一年的,可以要回来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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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21:37:56
用户:17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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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
赵爽
律师
回复于2022-03-25 22:00:27
能否把自己的合同发过来看一
律师回复
2022-03-25 22:00:33
这个要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咨询Ta
李莎
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2-03-25 22:08:37
你可以找二房东主张退费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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