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今年2月在西宁城东区团结桥金座定了一套复试公寓,定交了1万,签了一份协议,给我们销售的面积是一楼,二楼免费送,一楼的建筑面积是48.81平,二楼建筑面积56平,当时销售员说上下加起来105平,现在首付交了13970元,3月16号去签合同,合同上的写的公摊面积16.25平,一楼使用面积就是32平,销售给我算的二楼使用面积38平,销售也给我说公摊面积一楼有,二楼没有公摊面积,现在就是二楼建筑面56平,使用面积38平,还有18平公摊在哪里了,今天销售员给我说是18平是公摊面积,我在合同看见公摊面积16.25平,现在我想退他们说房价的20%不给退,就是8万多不给退,现在能不能打赢官司
青海省-西宁市
合同纠纷
2022-03-17 2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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