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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多,有个六个多月大的儿子,结婚期间从我手里分多次借走共计13万元左右,但是这期间并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该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产检生娃,以及宝宝这几个月的开支,我们的日常生活开支全部是我出钱,他没有给钱养老婆孩子。并且时不时我们闹矛盾还对我大吼大叫,对我和儿子的生活不管不顾。我们现在要离婚,他不同意,也不愿意把孩子给我并且表示离婚以后不让我看孩子,否则他就不跟我签字离婚。我户籍在安徽,他户籍在江苏宜兴,我们是在宜兴领的结婚证,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到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必须要去他那边的法院起诉呢?

江苏省-无锡市 婚姻家庭 2022-03-17 19:06:45
用户:156*****260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22-03-17 19:07:39

    你好,一般是在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2-03-17 19:08:09

    必须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会或者住所地去起诉。

  • 回复于2022-03-17 19:08:40

    你好,需要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2-03-17 19:20:03

    可以起诉离婚的,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3-17 19:49:04

    孩子就是归女方抚养的,民法典是有明确规定的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由女方抚养 ,如果你能证明他向你借的是你婚前的财产 可以要求返还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73人

    回复于2022-03-17 20:44:33

    你好,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都可以,有需要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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