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多,有个六个多月大的儿子,结婚期间从我手里分多次借走共计13万元左右,但是这期间并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该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产检生娃,以及宝宝这几个月的开支,我们的日常生活开支全部是我出钱,他没有给钱养老婆孩子。并且时不时我们闹矛盾还对我大吼大叫,对我和儿子的生活不管不顾。我们现在要离婚,他不同意,也不愿意把孩子给我并且表示离婚以后不让我看孩子,否则他就不跟我签字离婚。我户籍在安徽,他户籍在江苏宜兴,我们是在宜兴领的结婚证,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到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必须要去他那边的法院起诉呢?
江苏省-无锡市
婚姻家庭
2022-03-17 19: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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