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上初中就是14年—18年的时候我对班里的女生有过好感,有时我会故意摸她们脸和头发,当时我是因为对异性有些迫切的感觉。我初中经历过多次转学并多上了一次初三,也就是说我针对的对象不同也不止一次。第二个初三的时候我也摸过一次某个女生的腰,但是她好像不怎么反感,感觉当时还喜欢过我。她们一般只是有些不好意思,也没有举报过我。后来我们班有些女生告诉过班主任,班主任批评教育过我,然后我就没有过这种行为了。后来一直没发生什么,总之在我印象中即使她们感到反感也没造成影响以至于报警。之前我也咨询过别的律师,他们大体上说我有错但没人举报就不要紧。可我自己也知道我那些是僭越行为,被举报不得了,我很后悔,怎么办?
天津市
侵权维权
2022-03-15 2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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