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处理通知
我公司员工,于2021年12月8日起,趁综合事务部部长不在或休息之际,多次登录电脑,篡改2021年12月、1月及2022年2月三个月本人考勤记录。(初步确认篡改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1点47分,2022年1月08日10点19分,2022年1月23日16点54分,2022年2月27日10点31分,2022年2月28日17点33分等)。并在期间查看公司员工工资表及其它资料等。经查实后,拒不承认,情节恶劣,严重违反了我公司制度。现经公司商讨决定,扣罚1月及2月两个月的工资、绩效、岗位津贴、交通\餐补,并对其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请问合法吗?
贵州省-贵阳市
劳动争议
2022-03-07 1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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