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支付问题
案件背景:
2018年10月1日办喜酒,2019年1月23日办结婚登记,2019年3月19日生有一子。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男方无任何过错,女方起诉离婚。2021年3月22日判决:离婚(男方在女方自愿承担孩子全部抚养费的前提下,同意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并全部支付抚养费,男方周末、假期接与男方住(男方系教师,有寒暑假约3个多月)。
2022年1月女方以孩子的名义(孩子为原告),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1500元/月,直至孩子年满18岁。
问题:
1.起诉书里没写有代理律师,传票里也没有看到委托书,女方请的律师是否有资格代理?
2.孩子目前与男方相处很好,孩子母亲却以孩子名义起诉,是否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婚姻家庭
2022-02-28 23: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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