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给男方担保借款,离婚时男方自己承认是他的个人债务,现在农村商业银行说我在共同借款人上签了字,如果他要翻,我会不会变成共同借款人,而不是担保人。这个贷款从2021年9月份就在扣我的工资了,离婚时判了小孩的抚养费,我一直没给,现在他申请执行,法院冻结了我的钱,要我去银行打他是借款人,我是担保人的证明就给我解冻。银行只肯提供资料,不肯打证明,让法院自己根据资料去判断。银行他的理解担保人就是共同借款人,并说我在共同借款人上签了字,法院讲了我是担保人有追偿权。
湖南省-怀化市
婚姻家庭
2022-02-23 17: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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