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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不可以转给家人用

江苏省-连云港市 其他 2022-02-15 21:23:09
用户:157*****155
律师回复(8)
  • 回复于2022-02-15 21:24:24

    您好,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

    律师回复2022-02-15 21:24:28
    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律师回复2022-02-15 21:24:31
    或者电话咨询。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2-02-15 21:25:50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36人

    回复于2022-02-15 21:26:23

    不能,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在购买房、退休时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转让给他人。

    律师回复2022-02-15 21:26:3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律师回复2022-02-15 21:26:42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2-02-15 21:26:41

    公积金具有专属性,不可以转给他人的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08人

    回复于2022-02-15 21:31:20

    你好,这个是不可以的

  • 回复于2022-02-15 21:43:21

    您好,这种情况,肯定不可以。

  • 回复于2022-02-15 22:11:52

    你好目前不可以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 回复于2022-02-15 22:14:56

    你好,不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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