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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三个月前我老公跟别人有纠纷,打了架,当时在派出所双方都出具了伤情鉴定,而且是对方先动的手,但出于人道,我们给对方了一千,当着派出所调节律师的面给的,当时也签了字,这事就算完了。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对方今天找到派出所说她身上有什么鼓包,说是我老公给打的。当时的伤情鉴定上根本就没有,刚才派出所的调节律师让我们过去,这事我们还需要负责任吗?

四川省-成都市 其他 2022-02-14 10:06:58
用户:191*****182
律师回复(2)
  • 方泽天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2-14 10:12:23

    你好,一般调解结案的这么久了是无需再负责的。现在你可以大胆过去,对方鼓包应该会有病例,仔细查看是因为啥原因引起的,是过敏还是上次打架的原因,如果觉得可疑,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79人

    回复于2022-02-14 10:25:41

    不需要负责,不需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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