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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离职的,公司发工资时把18-30号的企业和个人部分缴纳的社保金额都从工资里扣除是合法的吗?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2-02-11 14:32:27
用户:176*****582
律师回复(8)
  • 回复于2022-02-11 14:34:52

    企业应当承担的部分不得从工资扣除

  • 回复于2022-02-11 14:35:19

    你好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律师回复2022-02-11 14:35:40
    应该是企业承担的就不应该个人承担
    律师回复2022-02-11 14:35:48
    详细情况可一对一咨询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29人

    回复于2022-02-11 14:36:01

    您好!一个月一交,没有按照天数交费的。

  • 张婷婷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2-11 14:40:54

    您好,不合理,可以向人社局投诉

  • 回复于2022-02-11 14:41:11

    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 回复于2022-02-11 14:53:44

    您好,员工应当只承担个人部分。

  • 回复于2022-02-11 15:04:31

    如果企业已经缴纳了社保 扣除是很合理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81人

    回复于2022-02-11 16:25:46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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