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7岁女生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因女生讨厌男生母亲陪读男生,男生无法赶母亲回家,后来男生赶走了妈妈,年后开学妈妈又回来了,于是女生恼怒,将发生性关系的事情告诉女生妈妈,并添油加醋,说男生将其胳膊弄伤,但并非男生所致,将情节说严重,女生妈妈恼怒准备讨说法,男生有犯法吗 ?如果女生说男生qj但并没有证据呢,事情只是因为男生妈妈从家回来了,女生觉得男生并没有赶走,女生如果坚持说是强奸怎么办,警方会怎么判决,但事实情况是双方自愿
辽宁省-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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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23: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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