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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0年6月8日入职,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按公司要求2020年8月2日出发到国外隔离两周后8月17日开始接受培训,出发前签了一个海外进修誓约书,那里写的个人研修费用明细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交通费+餐补+住宿费+培训费,而且还写了义务工作时间2年。费用标准写的是交通费按实际计算,餐补一天18000韩币,住宿费一天10000韩币,培训费一天30000韩币。培训到10月26日,一共70天。本人2022年2月中旬打算离职,公司让我陪违约金,可是违约金是由交通费+餐补+住宿费+出差费+隔离费组成的,请问我应该交包括隔离费和出差费吗?明细上没有写这两个,还有我的义务工作结束时间是6月份还是8月份?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2-01-25 02:10:49
用户:198*****445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22-01-25 03:46:21

    你好,6月份,违约金计算方式应当以培训的费用按比例来算,只剩4个月了违约金没多少的。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2-01-25 06:32:28

    如果没有写明,就不应该包含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9人

    回复于2022-01-25 08:45:31

    违约金只能是培训费用。6月结束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2-01-25 09:05:0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2-01-25 09:37:21

    明细没写就不包括,是到2022年6月8日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96人

    回复于2022-01-25 10:32:42

    具体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不用支付,入职时间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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