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学生假期在北京上班,部队食堂服务员一个月4000块钱,我和一个同事在一个楼层,这个楼层就我们俩个服务员,工作内容是摆盘 摆桌 上菜 擦桌子 洗餐车 扫地 拖地 倒垃圾 刷马桶 刷碗 擦碗 只要是这个楼层的活都必须干(女生,只有两个人) 之后在工作中和别人发生矛盾,决定不干了,公司老板不允许放人,说必须要有人替才可以,走就不给工资,工作前签了合同,但实在是不想干了,所有的工作都是我们两个人的,没有洗碗工,没有保洁厕所的,全都两个人干,还必须要快,一个月4000是不是低于北京市食堂服务员的工资标准了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2-01-08 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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